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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地方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合作的意见
                             兰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地方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合作的意见
                            (2003年9月15日)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地方和企业科技合作促进成果转化的意见》(省委发[2002]8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院地院企科技科技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兰州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兰州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院地院企科技合作及促进成果转化的重要性
    院地院企科技合作是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发挥技术人才优势,针对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展科技攻关、成果转化、技术咨询服务和人才培养交流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院地院企科技合作,不仅对牢固树立“大兰州、大科技”的新理念,充分发挥区域科技优势,整合科技资源,加速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具有直接推动作用,而且对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兰州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加速小康建设具有深远意义。
二、强化政府的宏观管理及部门的协调联动
    市、县(区)党委、政府要认真研究制定开展科技合作的具体计划、措施和相关政策,建立政府推动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院地院企科技合作搭建平台,从融资扶持、协调服务等方面为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成长和高新技术企事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市、县(区)科技、工业、农业等部门要把院地院企科技合作列入议事日程,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制定合作的措施,加强协调与配合。
三、引导企业成为科技合作的主体
    企业要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为主体,加快技术进步与技术创新步伐;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联合协作,积极探索以科技合作项目为“龙头”、以产权为纽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股份科技企业的院企合作新模式;建立双边、多边技术协作机制,采取启动院企科技合作项目、企业委托研究、共建自主研发中心、引进培养人才等多种形式,实现科技开发链与产业链的有机结合。企业要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其研究开发经费的30%以上要用于产学研科技合作。
四、加大院地科技合作力度
   市、县(区)科技、经济等部门要认真做好调研工作,以科技合作项目为重点,突出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在科技合作项目的选则上,要以解决我市相关行业、产业中的一些重大难点问题和技术“瓶颈”为切入点,以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精细化工、机电一体化、环保等技术的应用为重点领域,加强同省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实施双赢战略,不断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对重大科技合作转化项目,要集中经费,重点扶持,力争做大做强。
五、构筑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重点支持科技示范园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建设。发挥科技园区(基地)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使各类园区(基地)成为技术引进、示范、成果推广的载体,成为科技人员创业的平台,成为院所教学科研的基地,成为先进适用技术组装的“车间”。鼓励科技合作转化项目入驻科技园区转化,鼓励科技合作孵化项目在科技园区孵化基地孵化。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要积极为院地、院企科技合作项目的转化做好协调服务。
六、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在院地院企科技合作中,严格履行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的责任与义务,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及利益分配,运用专利许可、技术转让、技术入股等各种方式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市政府设立专利专项资金,用于专利申请、专利权维护、专利实施及相关工作的补助。
七、互派专业技术班干部挂职工作
   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要制定专业技术班干部挂职的相关政策和细则,提出年度专业技术班干部双向交流计划。邀请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选派专家到政府部门或企业担任科技副职,并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地方专业技术干部到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挂职工作,互通信息,不继推动院地、院企科技合作工作向纵深发展。
八、稳步推行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
    围绕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和产业布局,科技、工业、农业、组织、人事等部门要有计划的选派科技人员到生产一线工作。按照市场需求,以项目为纽带,为企业和农民提供技术服务,把科技直接导入基层。对下派到生产第一线开展技术服务、领办、创办经济实体的科技特派员,要制定鼓励保障措施,保留他们的原有待遇,鼓励他们通过技术、资金、信息、管理等要素入股,允许取得合理报酬,使其与地方土地、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紧密结合,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努力创业。
九、多方筹集科技合作专项资金
    市政府从全市工业发展资金、农业发展资金、科技三项费中每年分别筹集100万元,设立兰州市院地、院企科技合作专项基金(300万元)。通过政府资金的引导,加强金融、企业、高校院所的联合,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逐步建立科技创新投资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构建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支持体系。企业要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力量,联合组织申报国家和省上重大项目。各级计划、科技和经济管理部门要做好咨询服务和协调工作,积极推荐院地、院企科技合作项目,争取国家和省上的资金支持。对争取到的国列、省列科技合作项目,市上从专项资金中给予国家和省列资助年度到位资金10----20%的配套经费;对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的项目给予一定的贴息和补贴。
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县(区)院地院企科技合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地区院地院企科技合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市、县(区)政府每年至少召开1---2次常委会,专题听取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不定期的邀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人员进行座谈、考察,增进双方了解,寻求合作途经。
十一、建立建全统计报告和督查制度
    院地、院企科技合作的统计、督查和协调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负责。各县(区)、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定期报送院地科技合作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及有关统计数据。市院地院企科技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各县(区)市直各相关部门院地、院企科技合作项目及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在科技合作方面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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